(一)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是集中典藏民国时期(1912年1月----1949年9月)中央国家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历史档案的国家级档案馆。举凡中华民国历届中央政府机构、临时政权机构、社团组织的档案、日伪中央政府的档案以及著名人物的档案,本馆均有收藏。
本馆馆藏档案均以每一个独立机构所形成的档案作为一个立档单位即全宗进行管理,每确定一个全宗都赋予一个全宗号。为便于管理,我们根据馆藏档案的实际情况,按照不同政权时期和全宗的不同(类型)情况,把馆藏全宗分为四个部分顺序编号,分别是:
1、孙中山领导的南京临时政府和南方革命政权档案,国民党机构和南京国民政府的档案,全宗号自一起至九九九号编列;
2、民国北京政府档案,全宗号自一OO一起至一九九九号编列;
3、汪伪政权及其他日伪政权档案,全宗号自二OO一起至二九九九号编列;
4、民国人物档案,全宗号自三OO一起至三九九九号编列。
每一全宗视档案的重要程度、进馆时间、不同来源和不同类别、不同分支机构等情况编有全宗子号。
需要说明的是:
1、一般情况下,不同政权的独立机构的档案,构成一个全宗。前后延续不同名称的同一机构作为一个立档机构。
2、一些驻外机构(如使领馆)、社会团体(如学校、工会、商会等)、厂矿企业和业务连续性强的特殊机构(如海关、邮政、电信、交通、医疗、保险、银行等机构)及人物档案不受政权更迭的限制,作为独立的立档单位构成全宗。
3、我馆收藏的部分机构的档案,或数量极少,或十分零碎杂乱,为便于检索利用,分别将同一政权、同一系统或相同类型的若干机构的档案,作为一个全宗汇集。如八四四全宗为国债基金管理委员会、债券调换处等公债机构。
4、对于无法判明是哪一机构形成的零散档案,则根据档案内容的性质、年代等分立案卷,分别列入不同的档案汇集,每一个档案汇集作为一个全宗管理。如八四六(3)全宗为内政系统档案汇集。
为便于档案的有效管理,我馆依据档号并编制了检索工具,对典藏的全部档案进行了加工整理,对确定的每一全宗的每一卷宗均编有档号。档号的编制规则如下:
- 档号由全宗号、全宗子号、案卷号、宗号、文件页号、分类号等组成。档号分别标识于卷封右上方和目录标注的位置。
- 全宗号:用汉字小写数字标注,全宗子号用阿拉伯数字并加括号紧靠全宗号标注。
- 案卷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宗号用阿拉伯数字并加括号紧靠案卷号标注。
如:三九七 (2) 517 (3)
全宗号 全宗子号 案卷号 宗号
- 文件页号:经过重新整理的档案,每一卷(宗)内的每一页文件均在其左上方用阿拉伯数字编写了页码。
- 分类号:经过分类标引的卷宗,均按《民国档案分类表》在不同检索工具的相关位置标注了分类号。
(二)
我馆所藏档案案卷情况大致如下:
一、南京临时政府、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广州和武汉国民政府档案。该部分档案共3个全宗,600余卷,数量极少,很不完整,但极为珍贵。这些档案均已分类整理,并进行了缩微复制,编制了文件目录,以便查阅。
二、民国北京政府档案。共70余个全宗,15万余卷,其中司法档案6万余卷,审计档案3万余卷,内务、财政、军事、农商等方面档案也有一定的数量,政府首脑机构(总统府、国务院等)的档案散失甚多,外交、教育、交通等方面的档案很不完整。这部分档案,都已经过分类整理,编有目录,可供查阅使用。
三、南京国民政府和国民党中央机构档案。近700个全宗,130万余卷。这部分档案是我馆馆藏的主体。主要包括国民政府(总统府)、五院、各部及其所属财政、金融、经济、资源、工矿、贸易、教育、交通、邮电等机构的档案,大都较为完整,军事委员会及其所属机构所形成的档案,也有相当的数量。这些档案大都已进行了分类整理,按全宗编有案卷目录,可供查阅使用。
四、日伪(汪伪)政权档案。共102个全宗,12万余卷。包括临时政府、维新政府、华北政务委员会,特别是汪精卫伪政权所形成的档案较为完整,大都经过了分类整理,按全宗编有目录,可供查阅使用。
五、人物档案。我馆除了主要收藏国家机构和社会组织所形成的档案外,还收藏有一些民国政要个人档案,包括蒋介石、冯玉祥、蔡元培、张静江、熊希龄、顾维钧、丁文江、陈布雷等,共46个全宗,6000余卷,这些人物档案大都不太完整,但较为珍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