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前期救灾奖励制度的历史考察

          
    为了吸纳社会资源,激励社会各界踊跃投入救灾工作,南京国民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捐资者、经募赈款(物)者、办赈出力者、防灾御灾有功者等方面的激励、奖赏举措,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灾荒救助的奖励体制,既有对传统的继承,又有一些因应时代的权变。在救灾奖励制度的贯彻实施过程中,由于整体权力系统效率低下,特别是公权私用痼疾无孔不入,加之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国民政府的灾荒救助奖励制度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原文出处:《中州学刊》(郑州),2013.9.14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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