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军统领衙门简称提署,成立于清顺治年间 , 是清皇族控制的一个警察性质的军事机关。其任务是稽查军队,维持治安,并对旗人有裁判权。又辖步军营,故称京师九门门政、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民国成立,袁世凯为加紧对人民镇压,感到警力不足,托言事关旗制,从缓计议,将此衙门保留下来。其建制依旧,薪饷由内务行政项下开支,任官均属军籍。
据《大法令典》记载,步军统领衙门职掌为断狱、门禁、编查保甲、缉捕、巡夜、禁令等,民国以来,其官制与组织条例始终没有明定和公布,仍沿用清制。但该署有关治安与司法事项,与京师警察厅、京师审判厅关系密切,相互交错,各自权限一直没有划分清楚。
步军统领衙门设步军统领1人,左右翼总兵各1人,合称三堂,同堂坐办公务。 ,
提署置参事厅,设厅长1人,副厅长2人。厅内分秘书、军事、执法、警察、会计、庶务6科。每科设科长、副科长各1人,科员若干人。
1913年1月,参事厅内的警察科改为监察科,任务是稽查一切。设科长及副科长各1人,科员3-4人。4月,参事厅增设参事1人。
1918年1月,该署裁撤参事厅,改设2厅3科,即:总参议厅、总务厅、军事科、执法科、军需科。其编制如下:
总参议厅:设总参议1人。
总务厅:设厅长1人,参事6人,军事顾问1人,秘书4人。厅内置机要、秘书、庶务3股,每股设主任1人及股员、办事员若干人。
军事科:内设征调、训练、考绩3股。
执法科:内设军事、刑事、民事3股。
军需科:内设预算、收支、官产3股。
每科设科长1人,每股设股主任1人,科员、办事员若干人。
1921年12月,步军统领衙门的总参议厅改为参议厅,原总务厅及3科内的编制也有变动。变动后的情况如下:
参议厅:设左右参议各1人。
总务厅:设厅长1人,秘书长1人,秘书5人。厅内增设副官处,副官处设副官长1人,副官7人。
军事科、执法科、军需科各增设副官1人。
步军统领衙门统辖的步军有两部分,一为八旗兵中的步兵,即步军两翼,一为京城绿营兵。中的马步队,又称巡捕五营。民国以后,仍保持原清军编制未变。
八旗步军分为左右两翼,每翼营官各设翼尉、副翼尉、委翼尉1人。
巡捕五营分为中、南、北、左、右营。五营营官中营设副将、参将、游击各1人,辖园明园、静宜园、畅春园、树村、乐善园五汛。南营设参将、游击各1人,辖西珠市口、东珠市口、东河沿、西河沿、花儿市、菜市口六汛。北营设参将、游击各1人,辖德胜、安定、东直、朝阳4汛。左营设参将、游击各1人,辖左安、河阳、东便、广渠4汛。右营设参将、游击各1人,辖永巡、阜成、西便、广安四汛。
1924年10月,第二次直奉战争后,步军统领衙门于11月6日裁撤,归并京师警察厅。
该署附属单位有:总军械库、营翼总稽查处、四郊车捐总局、将校研究所等。
(韩文昌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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