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八)陆海军会计审查处(陆军会计审查处)

          

(二八)陆海军会计审查处(陆军会计审查处)

  北京政府陆军部以陆军经费“守秘之处甚多”且“非陆军以外各监督机关不宜直接参预”为由,于1913年3月设立了陆军会计审查处。同年12月又合并海军会计事务,成立了陆海军会计审查处。

  依据1913年3月6日《陆军会计审查处暂行章程》的规定,陆军会计审查处隶于陆军总长,掌理监督陆军全体岁入岁出及关于一切会计事务。设处长1人,掌理全处事务;设副官2人,掌理文牍、会计、庶务及不属于各科的事务。

  陆军会计审查处内置3科。其职掌与编制如下:

  第一科:掌理陆军各官衙、学校、局、厂审计事项。

  第二科:掌理近畿各军队审计事项。

  第三科:掌理各省各军队审计事项。

  每科设科长1人、科员若干人,分理各科事务。

  为缮写、核算得酌用雇员。

  同年12月,陆海军会计审查处成立。据1913年12月4日公布的《陆海军会计审查处暂行章程》的规定,陆海军会计审查处隶于陆海军总长,掌理监督陆海军全体岁入岁出及关于一切会计事务。设处长1人,掌理全处事务;设副官3人,掌理收发文牍、庶务、会计及陆海军审计各官厅预算、决算各事项;设技士4人,分掌各项军用品及建筑工程检查事项。

  陆海军会计审查处内置8科,其职掌与编制如下:

  第一科:掌理陆海军审计之政令、文牍、审计人员之一切事宜,及编订法规、检查处分暨不属于各科事项。

  第二科:掌理陆军各官衙、学校、局、厂审计事项。

  第三科:掌理近畿陆军各军队审计事项。

  第四科:掌理奉、吉、黑、燕、鲁、豫、晋各省陆军审计事项。

  第五科:掌理湘、鄂、皖、苏、赣、闽、浙各省陆军审计事项。

  第六科:掌理粤、桂、滇、黔、秦、蜀、陇、新各省及各边远陆军审计事项。

  第七科:掌理海军备官衙、学校、营、局、院、所审计事项。

  第八科:掌理海军各舰队审计事项。

  各科设科长1人,设科员若干人,分理各科事项。

  因缮写、标算得酌用雇员。

  陆军于各省设陆军会计审查分处,海军在总司令处及军港司令驻任地设海军会计审查分处。

  (冯  蓉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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