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

          

  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是为实行蒋介石提倡之行政三联制而设。1940年12月1日于重庆正式成立,隶属于国防最高委员会。其任务是:掌理中央及各省(市)党政机关工作成绩及已核定计划方案实施进度之考核;现行法令实施利弊之考核;经济建设事业及各机关经费、人事之考核。

  该会设委员长1人,由国防最高委员会委员长兼任;副委员长2人,由行政院长、监察院长兼任。设委员11人,除五院院长、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长、中央监察委员会秘书长、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为当然委员外,另由国防最高委员会委员长聘任3人.设秘书长1人,受委员长之命处理会务;设秘书处直接受秘书长之指挥,处理事务;另设党务、政务2组,各设主任、副主任各1人,分别指挥所属办理党政各机关的考核工作。各处、组组织与职掌如下:

  秘书处:设秘书室、第一科、第二科,办理机要文电之撰拟,稿件之审核、稽催和编纂、统计,会议记录、人事和文书档案工作,会计、事务及交际事项。

  党务组:设秘书室、审核室、调查室和专员室,掌理党务部门考核工作之计划、审核及编制调查等事项。

  政务组:设秘书室及第1-6审核室,掌理行政、经济建设部门考核工作之计划、审核和编制调查等事项。

  1943年5月,国民精神总动员会裁并,其附属之工作竞赛推行委员会改隶于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

  1945年4月,党务、政务两组改称为处,秘书长、政务处主任和党务处主任均增为该会当然委员。各处职掌不变,但处内组织有所变更。秘书处设秘书、人事、统计4室及第2科。党务处设秘书

  ?室及第一、第二组。政务处设秘书室及7组。各处设秘书、专门委员、专员、总干事、干事、助理干事和佐理员各若干人,并设兼任专门委员若干人,由中央第一、二级党政机关指派高级人员兼任。

  为对中央及各省市党政机关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该会还分别组织中央党务考察团、政务考察团和省市党政工作考察团,每年实地考察一次.中央党务考察团以党务处主任为团长,副主任为副团长,秘书组长及专门委员、专员为团员;中央政务考察团以政务处主任为团长,副主任为副团长,秘书组长及专门委员、专员为团员。各省市党政工作考察团按考察区域之划分组织,每一考察团设团长、副团长各1人,由委员长派充;团员若干人,除由党务、政务两处人员中指派外,并得调用中央党政机关人员,还可聘任技术人员为团员。

  1948年7月,该会结束。

  (李祚明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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