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政院新闻局

          

  1947年4月,国民政府改组,原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国际宣传处改组为新闻局,并于6月1日正式成立,直属于行政院。职掌宣达政令、政绩;阐明国家政策;发布重要新闻等事务。

  新闻局设局长1人,综理全局事务,指挥、监督所属机关及职员;副局长2人,襄助局长处理局务。局内设3处和秘书、会计、统计、人事4室,其职掌如下:

  第一处:设4科。分掌国内宣传;转发、公布各项法令;指导地方政府宣传;联系政府和新闻界及调查新闻事业。

  第二处:设3科。分掌国际宣传;编印对外宣传品;联系驻华外国记者;接洽外国来华人士及对外广播。

  第三处;设3科。分掌辅导广播、电影、戏剧及其他宣传艺术;供应新闻资料、书刊;分析有关新闻记载的图书、杂志及其他有关宣传技术事项。

  秘书室:设2科及电讯室。分掌典守印信、文书;总务、出纳及员工福利;电讯收发等事项。

  会计室:职掌岁计、会计事项。

  统计室:职掌公务统计、调查事项。

  人事室:职掌人事管理。

  设计考核委员会:掌编拟年度计划草案和考核规章。

  7月增设参事室,设参事2人,职掌审核、拟订法规章则。

  此外,该局还聘用专员、编辑、技术员、摄影员等。

  新闻局在国内设有上海、北平办事处;国外设有纽约、伦敦、巴黎、旧金山、阿根廷办事处。阿根廷办事处于1947年9月撤销,同年12月成立加拿大办事处。

  1949年11月8日,行政院新闻局撤销。

  (喻春生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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