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军事委员会运输统制局

          

  和战时运输管理局

  抗日战争期间,军事委员会为统制和管理运输业务及燃料,于1940年4月成立运输统制局负责国内外各公私运输机关与工具的管理调配;支配进出口物资运输之数量及程序;审定有关运输之一般设施;解决有关运输之争议;各线路工程之考核与监督。

  该局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参谋长、副参谋长各1人。局内设有参谋长办公室、秘书处、指挥处、监察处、财务处和液体燃料管理委员会等机构,并统一指挥军委会运输总司令部、西南运输处及交通部所属各运输机关的运输业务。

  内部各机构的编制及职掌如下:

  参谋长办公室:承参谋长之命,担任研究、审核局内各项工作及随时交办事务。

  指挥处:设3组,分掌各项运输工具之调度;仓库设备;运输运动的宣传;夫车、驮运驿站之设置以及运输有关之一切设施事宜。

  监察处:设3组,分掌运输纪律、秩序;路线之保安及工作考核等事宜。

  财务处;设3组,分别掌理国外运费及关税的核算、领支及转帐事宜。

  秘书处:设3科,掌理该局的文书、人事及庶务事宜。

  液体燃料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采购、储运、分配3组及秘书室。掌理液体燃料之采购、储运、分配及会内文书等事宜。

  1940年9月,撤销财务处,业务归并秘书处办理;指挥处改组为运务总处,设车务管理和驿运管理2组。1941年7月,交通部公路总管理处和运输总局及所属各机构改隶于运输统制局。

  1941年10月,该局修正组织法,除继续掌理原有职能外,增加各线路工程之计划、兴筑、修理、保养和各运输线路之警卫稽查事项。其内部机构,除增加一名副主任外,将公路运输总局并入运务总处,公路总管理处改组为公路工务总处,增设汽车司机技工管训委员会和汽车配件管理委员会。12月,又增设会计处。此外,还设参事、专员若干人,分任研究、审核、编纂各项设施方案与法规等事项。

  各机构的主要职能如下:

  秘书处:设人事、文书、统计、事务4科及检诊所,掌理该局人事、文书、统计、庶务、卫生等事项。

  运务总处:设调度、仓库、管制、通信、厂务及驿运6科,掌理运输机关之建设、整理;运输工具的调度、管制、保养、修理;物资运输的分配等事项:

  公路工务总处:设监理、工程、桥渡、材料4科,人事、督察和计划3室,掌理公路、桥渡及一切设备工程之设计、建筑、修理、保养

  及该处与附属机关人员督察、考核等事项。

  监察处:组织与职掌同前。

  财务处:初设会计、理财及审核3组,分掌运输工程等经费预计算之造报;款项的收支、保管暨所属各机关财务之稽核、监督等事项。会计处成立后,改设财务、出纳2组,掌理该局及所属各机关款项的收支、保管;债务整理;运输业务及公路工程建筑经费的筹措;财产登记、处理及所属各机关的财务稽核事项等。

  会计处:设3科,主办岁计、会计事务及监督、指挥所属各机关会计人员。 ‘

  液体燃料管理委员会:设采购、储运及分配3组,掌理液体燃料的采购、储运及分配等事项。

  汽车司机技工管训委员会:设训练、管理、福利3科及整训班,掌理汽车司机、技工的训练、管理暨各机关训练工作实施之督促、考核;司机、技工福利等事项。

  汽车配件管理委员会:掌理汽车配件之制造、购补、分配、调拨及旧料的征集、利用等事项。

  该局下属机构有各公路运输局、公路管理局、公路工务局、汽车牌照管理处、中缅运输总局、重庆公共汽车管理处等。

  1942年12月,根据军事委员会“调整中央军事机构办法”的规定,撤销了运输统制局。次年1月,成立交通部公路总局主管公路运输与工程管理。监察处改组为军委会水陆交通统一检查处。

  1945年1月,军委会为适应作战需要,统一管理战时各种运输及各项有关业务,又将交通部公路总局和驿运总管理处、军委会后方勤务部的军运机构等合并组成战时运输管理局。全国各种运输工具、燃料、配件统由该局核定支配;各军、公、商运输单位中备车较多者,由该局派驻中、美技术人员为监理官,管理其车辆、器材、仓库;该局对各省公路管理局运输有指挥权,不属于该局之各运输机关,关于军运事项均受其指挥监督。

  战时运输管理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局内设以下各处、

  室:

  秘书室:设4组,分别掌理机要文电的撰拟;法规、章则的审定;对外事务及文件的编译和统计资料的汇编诸事宜。

  总务处:设3科,分别掌理文书收发及保管;印信的典守;统筹员工福利和庶务诸事宜。

  运务处:设6科,分别掌理运输工具的统筹调度及管制;运输计划的拟定及运量的考核;运价的厘订;牌照与行驶执照的登记及核发;驾驶入与技工的登记、考核;其他水、空、铁、驿各项运输业务的联系及监理诸事宜。

  公路工务处:设4科,分别掌理公路路线的规划;新修及改善工程的设计与监工;公路的保养与养路费率的厘订;公路工程器材的筹拨;公路工程的督察及各项工程的审核;其他有关公路工程事项。

  机料处:设5科,分别掌理运输工具保养、修理的督导;运输工具的统筹;各种配件制造、修理的规划;各厂、所、仓库的统筹设置;国内外材料的储运及采购和燃料、工具、配件的统筹支配诸事宜。

  财务处:设2科,掌理经费的筹拨及调剂;款项的收支及保管;财产、契据的登记及保管诸事宜。

  会计处:设3科,分别掌理预算的编审、统用登记;决算的核编;总损益之计算;会计制度之设计及所属机关会计事务的指导、监督;财务的处理、检查及报表、单据的审核;监盘交代及监算验收;会计人员的任免、进退诸事宜。

  监理室:设2科,掌理运输路线警卫、保安的督导联系;水陆运输纪律、秩序的考核、监督及其他有关违法案件的检举、审理诸事宜。

  人事室:设3科,掌理本局所属人员的任免、赏罚、考核及铨叙;各种人事的登记;员工的管训、退休及抚恤诸事宜。

  督稽室:设2科,掌理运输路线警卫、保安的督导联系;水陆运输纪律、秩序的考核、监督及其他有关违法案件的检举、审理诸事

  宜。

  此外,还设有设计考核委员会及参事、专门委员、专员、视察等人员,办理审核、研究、视察等业务。

  1945年7月,增设水运管理处,下设3科,掌理运务、船务、水道及其有关设备的设计、计划与调查;船舶征调、运务实施及运费核算;船舶、码头、厂、库燃料及船员领江的管理等事宜。

  1945年12月,因抗战胜利,公路工程与运输恢复平时状态,战时运输管理局结束,改组为公路总局,隶属于交通部。

  (管 辉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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