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年4月17日,在甲午战争中战败的清政府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把台湾、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其中第五款规定:“本约批准互换之后,限二年之内,日本准中国让与地方人民愿迁居让与地方之外者,任便变卖所有产业,退去界外。但限满之后尚未迁徙者,酌宜视为日本臣民。”对于被动取得的日本国籍,绝大多数台湾人在情感上并不认同,他们痛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又对清政府割台、弃台自保怀有不满和怨恨情绪,对“弃地遗民”的身份耿耿于怀。辛亥革命后,1912年11月北洋政府颁布《中华民国国籍法》,规定在该法施行前中国人有已入外国籍者,可随时依法呈请恢复中国国籍。林祖密、林子瑾、连横、吴子瑜等台湾爱国志士纷纷向北洋政府申请恢复中国国籍,以复籍、更名的方式表达对日本殖民统治的反抗和对回归祖国的认同。
林祖密:复籍更名第一人
林祖密(1878—1925),名资铿,字季商,台湾望族雾峰林家第七代传人。1895年日军侵入台湾,其父林朝栋和丘逢甲等义军将领抗日保台,失败后携家内渡,林祖密随父返回大陆。1898年12月,林祖密因回台继承家产而被迫入日本籍,成为“新编入台籍者”。
辛亥革命后帝制终结、民国肇建,给眷怀祖国的台湾同胞带来了希望。1913年,不甘受“倭奴之辱”的林祖密放弃庞大家产,向日本驻厦门领事署申请撤销日本国籍,并依照刚颁布的《中华民国国籍法》,向北洋政府内务部申请恢复中国国籍。11月18日,内务部核发林祖密恢复中国国籍的“许字第一号”执照,林祖密成为台湾被日本殖民统治后正式恢复中国国籍的第一位台湾同胞。恢复国籍后,日本台湾总督府以没收或低价收购的方式侵占其在台的大部分产业,所遗财产不及原来的十分之一。

1913年11月18日北洋政府内务部核发的林祖密复籍执照
林祖密一生献身革命,毁家纾难、矢志不移。他长期追随孙中山,变卖家产支持其革命事业,曾被孙中山委任为闽南军司令和大元帅府参军兼侍从武官,授予陆军少将军衔。此外,他还暗中援助罗福星、张火炉、余清芳等志士在台湾发动起义,开展抗日斗争。1925年,林祖密不幸被反动军阀杀害,年仅48岁。著名爱国诗人丘逢甲之子丘念台曾如是评价林祖密的一生:“革命不难,舍富贵而革命为难;舍富贵而革命不难,能审国族、辨忠节,而舍富贵以革命为尤难。台湾林祖密者,盖能此尤难也。”
林子瑾:实业救国的实践者
林子瑾(1878—1956),原名林朝琛,字少英,台湾台中人,著名爱国诗人、实业家和社会活动家。林子瑾一直期盼祖国强大、中华振兴。武昌首义的消息传到台湾后,民众欢欣鼓舞,林子瑾当即写下诗作《郑成功》:“一线延明赐姓朱,台澎割据势终孤;千秋倘有英灵在,喜看孙黄覆曼殊。”他将孙中山与黄兴等领导的辛亥革命与民族英雄郑成功相联系,表达出崇敬欣喜之情。
辛亥革命后,林子瑾不愿将人力和资金留在台湾为日本人效力,想转移到大陆为发展祖国经济作贡献。孙中山力倡的实业救国,更坚定了他回国发展事业的决心,遂于1912年3月与连雅堂结伴返回祖国。
《中华民国国籍法》颁布后,林子瑾随即提交复籍申请,成为台籍人士恢复中国国籍的早期代表之一。他也是连雅堂、吴子瑜申请恢复中国国籍的保证人。1914年1月31日,林子瑾引路并具保,带连雅堂、吴子瑜赴北洋政府内务部办理复籍更名手续,同时也补办了申请仍用原名林少英的手续,于2月获得批准。在给内务部的呈文中,林子瑾称:“具呈人林子瑾,三十七岁,现住北京南柳巷晋江邑馆……原名少英……今既回复国籍,理合更正原名,方能符合。”内政部对此批复:“应即照准。除由本部注册并令行福建民政长转饬备案外,合行批示。”此后,林子瑾继续在大陆从事教育和公路交通事业,1926年筹办了北方长途汽车行,这是北京历史上第一个完整的、有规模和正规运营的台胞企业,为当时北京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连横:以笔为剑 誓为“中国人”
连横(1878—1936),字雅堂,台湾台南人,祖籍福建龙溪,著名爱国诗人、史学家。台湾被日本殖民统治后,为了打破日本殖民者篡改台湾历史、甚至改造台胞灵魂的阴谋,连横秉持“国可灭,而史不可灭”的使命感,耗时十余年,撰写了《台湾通史》,通过无可辩驳的史实,强调台湾自古属于中国,记录并歌颂台湾人民的反割台武装斗争,让台湾人民始终铭记自己永远是中国人,对后人了解台湾历史颇具影响。
《中华民国国籍法》公布后,在林子瑾的引路具保下,连雅堂于1914年1月31日向北洋政府内务部提交了呈文,请求恢复福建原籍,并附《愿书》《保证书》各一件。他在呈文中写道:“具呈人连雅堂,原籍福建龙溪县马崎社,现籍日本台湾台中厅台中街……兹依《中华民国国籍法》第十八条及《施行规则》第六条所规定,呈请许可复籍。”2月5日,内务部即批准其请求。在领到中国国籍执照后,他于11日呈请内务部将其姓名改为连横,取“凌云健笔意纵横”之意,以此新名抒发报国之志。内务部于2月13日收到呈文,第二天即按手续批准。
吴子瑜:心系故国的爱国诗人
吴子瑜(1885—1951),号小鲁,台中东势人,爱国诗人。生平所撰诗作多散见于报刊,内容除友朋唱和与羁旅感怀外,亦常抒发对日本殖民统治的不满和对家国沦丧的凄凉之情。
北洋政府颁布《中华民国国籍法》后,吴子瑜在林子瑾的引导下,于1914年1月31日赴内务部办理复籍手续。在给内务部的呈文中,他写道:“具呈人吴子瑜(现改名世勳),原籍福建漳州府龙溪县蔡墘社,现籍日本台湾台中厅台中街……兹依《中华民国国籍法》第十八条及《国籍法施行规则》第十二条所规定,呈请许可复籍。”2月4日,内务部批复:“自应照准。除由部注册并令行福建民政长转饬该县备案外,并将复籍执照填给,仰即具呈遵领。合行批示。”

1914年1月31日吴子瑜为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致北洋政府内务部的呈文(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申请恢复中国国籍,是两岸同根同源、血脉相连的真实映照。林祖密、林子瑾等跨越海峡,返回祖国大陆恢复中国国籍,表达了被日本奴役下的台湾人民心向祖国的真情以及对祖国走向兴旺发达的热切期盼。台湾光复后,国民政府行政院于1946年1月12日发布训令,规定:“台湾人民原系我国国民,以受敌人侵略,致丧失国籍。兹国土重光,其原有我国国籍之人民,自1945年10月25日起,应即一律恢复我国国籍。”自此,台湾人民终于全体恢复了中国国籍。(文/刘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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