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活着的证据——南京大屠杀幸存者陆李秀英的证词

          

  

  

  

  

  李秀英的证词

  

  一、走上军事法庭做证

  南京城内明故宫附近的一座建筑布置得庄严肃穆,周围戒备森严。这里原是国民党励志社的大礼堂(今中山东路307号钟山宾馆内),1946215日被国民政府临时设定为南京审判战犯的军事法庭,主要审理制造南京大屠杀惨案的日本战犯。法庭根据调查和民众的控告信,向东京盟军总司令部提出,要求将南京大屠杀的主犯和其他罪大恶极的战犯引渡到中国,接受中国对他们的审判。

  194681日,关押在巢鸭监狱的战犯谷寿夫由中国驻日代表团派人押解回国,先押入上海战犯监狱,后关押在南京小营战犯拘留所。同年9月,为了查清南京大屠杀事件的真相,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设立了一个独立的单元进行法庭调查。19461019下午3时,平民陆李秀英也被国民政府国防部审判战犯的军事法庭传讯入庭。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档案上是这样记载的:

  “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度(1946年)侦字第号谷寿夫战犯一案于三十五年十月十九日下午三时在本庭讯问,出席官佐如左:检察官丁承纲,书记官丁象庵。检察官命引陆李秀英入庭。

  问:姓名、年(龄)、籍(贯)?

  答:陆李秀英,二十八岁,南京人,住利济巷松荫里十六号。

  问:你做什么事?

  答:没有做事。

  问:日本人进南京城的时候,你知道么?

  答:二十六年阳历十二月十二、三日进城的。

  问:当时是什么日本部队,你知道么?

  答:听说是中岛部队。

  问:你当时在什么地方?

  答:在上海路美国小学校内避难。

  问:你当时是被害的么?是什么时候?

  答:我是被害的,是十二月十九日的早晨。

  问:在什么地方?

  答:就在学校内。

  问:你怎样被害的呢?

  答:在这个学校避难的同时有六七个青年妇女,有四五个老头子。十九日晨有三个日本兵入学校内,对青年妇女拟行强奸,我就竭力挣扎,被这三个日本兵用刺刀将脸、腿、腹各部一共戳了三十三刀。我当时怀孕六个月,血流满地,昏厥不醒人事,日本人以为我死了,他们就走了。以后我父亲将我送到鼓楼医院,由威尔逊医生医治,住院四十余日,并由美国教会牧师麦克林摄有活动照片,这个照片现在送到国际法庭去了。我到现在每逢下雨的天就周身痛苦,不能行动。

  问:你当时怀孕的婴孩流产了没有?

  答:在受伤的第三天就流产了。

  问:其余的几个青年妇女也没有被奸污么?

  答:我挣扎的时候其他人都跑掉了,未被奸污。

  问:谷寿夫这个人,你知道么?

  答:我当时不知道。

  问:你知道其他的事么?

  答:在我遇难前一二时,有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子,因为日本兵抢他的驴子,他不肯被拉走,被日本兵一枪打死了。

  问:你其他还有什么话么?

  答:我要求法庭代我们请恤金,并向日本要求损害赔偿。

  在该档案中还有一段证人结文,内载有:

  “今到场为证人,当系据实陈述,决无匿饰增减。此结。证人陆李秀英。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十月十九日。”

  并盖有印章。原来这个陆李秀英是日本制造南京大屠杀的亲历者、受害者,现正在法庭作证,……。

  19472月,南京军事法庭公审南京大屠杀主犯谷寿夫时,陆李秀英又勇敢地出庭作证。经过公审,1947310,石美瑜庭长当庭宣判战犯谷寿夫死刑。4261235,随着一声枪响,战犯谷寿夫在南京雨花台结束了可耻的一生。

  二、日军暴行的“活证据”

  时光倒流78年,回到1937年的7月抗日战争全面爆发时,刚刚结婚两个月的南京民女陆李秀英随丈夫陆浩然住在上海附近的川沙县。813,上海打响了淞沪会战。9月,焦急害怕的陆李秀英随兄先期回到南京。 11月13,日军占领了上海。紧接着,日军分兵三路进攻南京。12月13,南京沦陷,日军对南京进行分区围剿,开始了为期6周的南京大屠杀。当时德国人拉贝等国际友人在南京市中心设立了方圆3.86平方公里的国际安全区,庇护中国难民。陆李秀英的父亲将女儿安置到自以为安全的五台山小学的一个地下室里。

  1219号,一车日本兵开到了五台山小学,他们下车后直奔李秀英她们藏身的地下室。他们冲进去就把妇女往外拖,陆李秀英虽然挺着大肚子,但因年轻,也没逃过,被他们往车上拖。陆李秀英当时想,如果被他们糟蹋死,还不如自己先死了干脆,她连犹豫一下都没有,就一头撞到墙上。陆李秀英撞昏后,被周围的难民救起,重新安置到地下室里。晚上天快黑时,又有三个日本兵直冲到妇女的房间来。一个日本兵扑上来欲强暴陆李秀英,他身上的军刀因为弯下腰而刀柄冲下,陆李秀英一把将刀把抓住。他和陆李秀英争夺时就喊叫同伴,另两个日本兵就拔出刺刀,一边一个向陆李秀英冲来。陆李秀英死命抓住刀把,那个企图强暴她的日本兵挣脱不开,一直挡在她的身前,她就用全力推搡他以抵挡刺过来的刀。在左右摇晃中,凶残的日本兵戳到了陆李秀英的腿,李秀英人仍坚强地反抗着,没有倒下。他们又戳她的脸,李秀英脸上的血哗哗地直淌下来……。最后终因失血多,陆李秀英体力渐弱,被日本兵的刺刀刺中肚子,这是最深、最重的一刀,陆李秀英松开了手,倒在了血泊中……。日本兵以为她死了,这才扬长而去。

  一息尚存的陆李秀英被她父亲送进南京鼓楼医院(美国教会医院)。美国医生罗伯特威尔逊全力以赴救治,为她缝合的刀伤多达33处,事发第三天她因此而流产,她腹中的胎儿最终还是没能保住,六个半月大的孩子就成了这次暴行的牺牲品。

  美国约翰马吉牧师在治疗现场拍摄了记录片《南京暴行纪实》,记录片一直保存至今。片中有好几帧陆李秀英治疗时的动态画面,她身旁有很多受害者,有些人在被救后数个小时或在第二天便死去了,而她在被日军连刺33刀的情况下能奇迹般地活了下来,成为那段悲惨历史最有力的见证人。除此之外,当年留在南京的西方人士威尔逊、拉贝等人的书信与日记中对这件事情均有记载。1221,威尔逊医生在给妻子的信中写道:“今天是一年中白昼最短的一天,但仍包含着这座人间炼狱的24个小时……前天在小山坡上,一位已经怀孕六个半月的19岁少妇,抗拒两个日本兵的强奸。她面部被砍了18刀,腿上也有几处刀伤,腹部也有很深的一个刀口……”信里提到的这位孕妇就是陆李秀英。1222日,拉贝在日记中这样描述日本兵在南京国际安全区的这一暴行:“1219日下午,一名日本士兵在美国学校(五台山)试图强奸一名怀有6个半月身孕的19岁的中国女子,当女子反抗时,日本士兵手执匕首或是刺刀向她袭击。该女子胸部和脸部有10处刀伤,腿上也有数处刀伤,下身有一个很深的刀伤,胎儿的心跳已经听不见。该女子目前被安置在大学医院。”

  三、不屈不挠为名誉而战

  斗转星移,在抗战胜利后37年后的1982年,日本试图通过篡改教科书否认侵华战争。1985年,日本首相曾根康弘参拜靖国神社。20世纪80年代,日本国内不断传出“南京大屠杀是20世纪最大谎言”的右翼言论。1998年,日本右翼文人松村俊夫在其《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一书中,更污蔑李秀英是“假”证人,称现在的李秀英不是当年的陆李秀英。此书一度成为日本的畅销书和日本右翼分子否定南京大屠杀的“宝书”。日本右翼分子伺机以书中内容为借口,攻击李秀英是有阴谋的,不仅认为她的证词是伪造的,且恶意中伤李秀英,说她是受到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的幕后操纵。这样一位九死一生的幸存者,到了晚年再次受到日本右翼分子的"加害",在精神和名誉上给李秀英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面对日本右翼势力的攻击和诽谤,1999917,李秀英愤然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松村俊夫、相泽宏明以及出版社,公开登报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害费1200万日元。一批有正义感的日本律师自发组成律师团,义务为李秀英打官司。为了讨回公道,李秀英两次赴日本出庭。她要让日本人民看看她的脸,看看那鼻子、嘴边、眼角、脸颊处触目惊心的伤疤。2002510,该院判处松村俊夫等被告支付名誉损害赔偿金150万日元,而对于原告提出的公开登报道歉这一诉讼请求未予支持。

  一审判决后,被告即向东京高等法院提起上诉。李秀英得知这一消息后,以被告未登报公开道歉以及赔偿金太少为由,也向东京高等法院提起上诉。随后的二审维持了原判,松村俊夫等又上诉至日本最高法院,李秀英不再上诉。2005120,日本最高法庭三审裁判下达,判决书上写道:日本《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作者松村俊夫,该书发行人相泽宏明和相关出版社,因侵犯了李秀英名誉权,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向其赔偿150万日元。李秀英状告日本右翼势力名誉侵权案终于以胜诉而告终。这一案件是对日本右翼势力妄图否定南京大屠杀的的有力一击,其终审胜诉意义重大。坚强、勇敢的李秀英,作为当年惨遭侵华日军暴行的南京悲惨女性的代表,以亲身经历为证据,揭露侵华日军暴行,向世界控诉那场惨绝人寰令的暴力侵略事件。

  遗憾的是,早于三审判决前的2004124日,李秀英因病在南京鼓楼医院逝世,享年86岁。尽管老人已经故去,但其留下“要记住历史,不要记住仇恨”的告诫让人刻骨铭心。(李琴芳 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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