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注册局成立于1927年11月,掌理全国公司、商业、矿业、商标注册事项。该局成立之初隶属于国民政府财政部,1928年4月该局改隶于工商、农矿两部。是年12月,该局改组为商标局,专门办理商标注册事项,公司商号注册和矿业注册则分别由工商、农矿两部办理。
全国注册局设局长、副局长各1人,综理局务。局内设有秘书处及总务、公司注册、商矿注册、商标注册4课。秘书处管理机要并掌公报、统计及英、法、日文件事务。总务课掌理文书撰拟、收发、保管,印信典守,款项出纳及庶务。公司注册课掌理公司调查和注册事项。商矿注册课掌理商业、矿业调查和注册事项。商标注册课掌理商标审查、争议、注册、评定事项。
1928年12月,全国注册局改组为商标局,职掌全国商标注册事项。该局直隶于工商部,1931年改隶实业部,1938年改隶于经济部。商标局成立时地点设在南京,1933年迁往上海,1937年抗战爆发后迁四川省璧山县办公,1946年10月迁回南京。
商标局置局长1人,管理全局事务,副局长1人,辅佐局长襄理局务。局内设有秘书室及审核、注册、审议、编辑、总务5课。各室、课职掌如下:
秘书室:设秘书2-4人,佐理局务并掌机要,拟定章程规则。
审核课:掌管审核商标呈请手续。由于商标呈请程序之审核事项可包括于注册课所掌商标审查事项内,故其业务初由注册课兼办至1941年11月才设立审查室单独办理,1945年2月改为审查课。
注册课:掌管商标审查及注册登记。
审议课;掌管商标异议及评定事项。
编辑课:掌管商标公报及编辑事项。
总务课:掌管收发文书,会计、庶务、典守印信,保管档案等事项。
1932年5月,该局不再设置副局长和秘书室,原秘书室职掌分别由总务、编辑两课办理。
1938年9月,该局成立会计室,办理岁计、会计、统计事项。
1943年设置人事管理员室,办理人事管理事务。 .
1946年7月增设秘书1人,局内各课改称科,审查课称审核科,审议课改称评议科,各科、室职掌不变。这样,该局于局长、秘书之外,计设有审核、注册、评议、编辑、总务5科及会计室、人事室。
1932-1936年,该局为发展商标行政,推广商标注册起见,设驻广州、汉口、天津、青岛专员。
(邵 玲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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