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11月,国民党中央宣称“北伐成功,全国统一”,宣布解散军事委员会与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将原军委会参谋厅与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参谋处合并,成立了参谋本部。
参谋本部直属于国民政府,主管国防及用兵事宜,并统辖全国参谋人员、陆军大学校、测量总局及驻外武官。
该部设参谋总长1人,次长2人。部内设参谋、秘书、副官各室,及总务与第一、第二、第三4厅。
参谋室:设主任高级参谋1人,承总(次)长之命,办理不属于各厅之机要事件及一切交办事项,以及关于学术章制之审核及建议事务。
秘书室:承总(次)长之命观察各国政治、经济、外交情形;随时搜集与我国防上关系之资料,以供国防建设之参考。
副官室:承总(次)长之命,传达重要命令及一切联络事务。
总务厅:掌理人事、文书、章制、经理事宜。
第一厅;掌理国防作战事宜。
第二厅:掌理谍报、调查事宜。
第三厅:掌理后方勤务事宜。
各厅根据业务需要,各设若干科,掌理各自业务。
1932年5月,撤销第三厅,将其业务并入第一厅。同时将厅以
下的科升为处。各厅职掌如下:
总务厅:设3处。第一处掌理该部职员及陆海空军参谋人员之人事考绩;第二处掌理该部文电、章制、印信及收发;第三处掌理该部及直辖各机关各项会计及审核与庶务、管理、警卫。
第一厅:设5处。第一处掌理国防作战动员、计划及要塞(陆、海、河等要塞)绥靖;第二处掌理军队之组织、装备、教育,审定各兵种典范令,以及制定大演习计划等;第三处掌理铁道交通运输、兵站通信及兵要地理;第四处掌理海陆军之作战联络及海岸防御;第五处掌理空军一切作战计划及防空。
第二厅:设6处。第一处考察日本及其属地国防上一切设备及兵要地理;第二处考察苏俄国防上一切设备及兵要地理;第三处考察美英法各国及其沿太平洋属地之国防上一切设备及兵要地理;第四处掌理日俄英法美等国之谍报勤务,筹备战时谍报与宣传勤务之组织,并管理有关之基金;第五处考察国内政治情形,拟具防谍计划;第六处拟具陆军大学校之组织及教育大纲,办理一切参谋教育及整理战史材料。
1932年11月,增设边防组,掌理筹划边区防务事宜;又设立国防设计委员会,主管国防上各项资源的调查、研究与计划事宜。次年12月,设立城塞组,掌理城塞业务。
1935年5月,国防设计委员会与军政部兵工署资源司合组为资源委员会,并改隶于军事委员会。同年11月,又撤销了边务组,将其业务分别移交第一、第二厅及蒙藏委员会办理。
1936年春,该部进行第二次改组。将第二厅第六处划归总务厅,仍掌参谋教育及战史编纂事务。原第一厅第五处所掌空军业务,因已另有航空委员会专管其事,故将该处缩编为课,划至该厅第一处之下。第一厅第二处,因其业务较重,故将其分析为两个处,分别掌理交通和后方勤务。其余各厅的主要业务基本不变。
1932年2月军委会成立后,该部受军委会指挥。1938年2月,又与军委会第一部合并,改组为军令部,参谋本部至此结束。
参谋本部的附属机构有:
陆地测量总局:主管全国陆地测量的计划、实施与改进事宜,并统领中央陆地测量学校、各省陆地测量局、各省陆地测量学校等机构。
陆军大学校:主管军事幕僚的培育及高级将领的造就。
中央陆地测量学校:主管测量人员的培植及测量技术的改进。
驻外武官:是参谋本部派遣驻外国大(公)使馆的武官,担任军事联络事宜。
(刘鼎铭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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