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2月,军事委员会第一部与参谋本部合并改组为军令部,直隶于军委会。主管国防用兵、情报、参谋、人事与教育及陆地测量等事宜,并有权指示、监督各军事机关及部队的参谋业务。
军令部设部长1人、次长2人,主任高级参谋、主任秘书、高级副官各1人,高级参谋、秘书、副官各若干人。部内设第一厅、第二厅和总务厅,并统辖战史编纂委员会、陆军大学校、陆地测量总局、炮兵指挥部、工兵指挥部、通信兵指挥部及陆海空军驻外武官等机构。各厅、室职掌如下:
第一厅:设4处,掌理国防作战计划的策定,命令起草及兵棋布置;军队编制、装备、调遣;城塞设计、审核及海空军有关作战事项;兵役动员及绥靖、警备;国家总动员各项计划及资源调遣、统制、整备;后方勤备的指导计划;军队教育及演习;兵要地志的调查、编纂,测量计划的审核及地图保管;战史资弩的搜集、编纂及战术、战略的研究事项。
第二厅:设4处。掌理敌军谍报、备战场敌情和边区谍报;苏联
?欧美及与敌有关之情报搜集、研究、整理、判断;驻外武官的派遣、指导及外国驻华武官的招待;谍报计划及谍报人员的训练;外侨与各国驻华兵力的登记;防范间谍及汉奸的活动;在华外人军备行动的调查整理;谍报教育、通讯与谍报技术的研究、计划事项。
总务厅:设3处。掌理该部职员及海陆空军参谋人员任免、考绩、恤赏;参谋教育与陆军大学校的组织及教育纲领;口令通号及陆空通讯联络事项;该部文电、章制、印信及文书收发、印制;各项会计审核及警卫、交通运输等事项。
高级参谋室:办理不属于各厅的机要事件及一切交办事项,审核建议、章制及临时联络的派遣事项。
秘书室:办理机要文件及不属于各厅之文电等事务。
高级副官室:办理重要命令的传达及一切联络事务。
1939年11月,总务厅改称第三厅,下属第三处改为总务处。增设高级参谋室、秘书室和高级副官室。1940年,将炮兵指挥部撤销,其业务由第一厅接管。1943年3月,将通信兵指挥部及工兵指挥部裁撒,其业务归并第二厅掌管。同年4月,又将陆地测量总局改为第四厅。各厅室职掌如下:
高级参谋室:主管不属于各厅的机要及章制的审核。
秘书室:主管各种文牍及部务会报的撰拟。
高级副官室:主管中外来宾的接待及重要命令的传达。
第一厅:设4处,仍掌理国防作战等事宜。
第二厅:设5处,仍掌理情报及驻外武官的派遣和外国武官的接待等事宜。
第三厅:设3处,掌理参谋人事教育及该部总务章制等事宜。
第四厅;设技术室及2处。主管陆地测绘及其教育事宜。
各厅除设上述各处外,均设有办公室,办理该厅不属于各处的文电处理及人事、会计等事务。
1945年8月,第三厅第一处改为人事处,其职掌不变。第四厅增设测量处,主管第一处测量业务,原第一处缩编为管理室。第二
?处改为制图处,其职掌不变。
1946年6月,国民政府军事机构改组,军令部各项职掌分别由国防部有关部门行使,该部至此结束。
(管 辉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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