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军事委员会外事局

          

  军委会外事局1941年10月.4日成立于重庆,直隶于军事委员会,办理有关军事上对外联系事宜。

  该局设局长1人,承军委会委员长、参谋总长之命综理局务;副局长1人,辅助局长处理事务。下设备室,其职掌如下:

  办公室:分3科。办理文书、机要、编译及不属他室事务。

  参谋室:分5科。办理作战、情报、训练、补给、编制(人事)事务。

  事务室:分3科。办理交际、经理、庶务。

  1943年5月,军委会顾问事务处结束,其业务并归该局处理,该局任务遂改为办理国外军事联系及外籍军事人员之延聘、招待事宜。其局内组织也作调整,于局长、副局长之下,设以下各室处:

  秘书室:分3科。掌理文电、印信、人事;该局会议纪录、通报;外员及出国军人之军用证书审核、签请与填发;该局工作计划及报告之汇编等。

  第一处:分5科。掌理英美等国有关作战文件、情报及军事书刊之翻译、汇编、审查与转递;英美等国军事人员与中方有关机关之联络接待;英美等国军事人员有关之交通、运输、通信及物资补给洽办;译员之甄选、训练、派遣、管理、考核;英美等国外籍军事人员交际和物资采购等。

  第二处:分3科。掌理苏联顾问及教官之延聘、调遣、考核及其建议之翻译、签注、转呈;与各机关公务联络的接洽、招待及交通等事项;中苏情报书刊之翻译、汇编;俄文译员之甄选、训练、派遣、考核等。

  会计室:办理该局及所属各办事处经费事项。

  1944年11月,该局进行改组,各处室职掌有所变化:

  秘书室:分2科。办理文书、机要及编译等事项。

  第一处:分3科。办理有关外籍军事人员的联络、接洽及译员之征选事项。

  第二处:分3科。办理该局经理、庶务及外籍军事人员之交际、招待事宜。

  会计室:办理会计、统计事宜。

  人事科:办理该局一切人事事宜。

  该局还先后设立了赣州办事处(后改为东南办事处)、兰州办事处、桂林办事处、昆明办事处和驻印办事处,以办理该地区外籍军事人员之联络、招待和翻译官之管理督导。又设置招待所多处,专门招待外籍军事人员食宿。

  1941年11月,军委会设置外语训练班,隶属于外事局,由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国际宣传处和军统局协同办理。

  1946年7月,该局结束,未了业务移交联勤总部外事处办理.

  (李祚明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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