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军事委员会战地党政委员会

          

  军事委员会战地党政委员会1939年3月1日成立于重庆,是军委会为统筹战地(游击区)党政军设施而设的幕僚机构,直隶于军事委员会。负战地党政工作之设计、指导、监督及考核之责。据该会“组织纲要”规定,其具体任务是:在政治上,恢复和健全游击区国民党的党政机关,发动和组织民众,摧毁敌伪组织;军事上,普遍建立游击根据地,扩大游击战争,发动民众自卫武装,收编和训练战地游民与会匪,策反伪军;经济上,统制战地物资,对敌实行经

  ?济封锁,调整税捐、租佃与劳资关系;文化教育上,推行民族文化运动,防止奴化教育,揭破敌伪欺骗宣传。此外,还负有调训战地党政干部及训练新干部之责。中央党政机关对于战地特颁之法令,悉由军委会转行;战地党政委员会对于现行法令,认为在战地有暂行停止实施之必要时,得呈请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核定。

  1939年第一次反共高潮之后,其斗争目标,不仅针对敌伪,也针对中共。

  战地党政委员会成立之初,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1人,委员11-15人,秘书长一人,设计委员、指导员各若干人,均由各军政机关及国民党中央党部调用。内部机构有机要、总务、党务、政务、军事5组,每组分2科办事。

  1939年4月,该会组织作了调整:

  设秘书长1人,承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之命,处理日常事务并指挥监督所属职员。会内机构有:

  秘书室:掌理文书收发、印信典守、会议记录及长官交办事项。

  机要组:掌理情报、调查统计及参考资料之搜集事项。

  总务组:掌理人事、庶务、会计事项。

  党务组:掌理战地宣传、民运及其他党务事项。

  政务组:掌战地行政事项。

  军事组:掌战地游击部队之活动及人民抗敌部队之整编事项。

  此外,还置设计委员若干人,承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之命、秘书长之指导,分组担任战地政治、经济、军事、文教、党务和敌情之研究、设计、审议、编纂及其他交办事项。指导员、视察员各若干人,承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之命,委员、秘书长及各组组长之指导,分赴各战地担任指导、视察事宜。服务员若干人,辅助指导员、视察员担任技术工作。

  1941年8月,改秘书室为秘书处,分2科办事。掌理文书收发、印信典守、电报翻译、会议纪录,分会、区会组设及长官交办事项。

  此后,该会组织未有变化。

  战地党政委员会在军委会指定之地区设置分会。各地分会设立情况如下:

  名 称 成立时间 地 址

  第三战区分会 1939. 7 江西上饶

  第四战区分会 1939. 7 广东曲江

  第九战区分会 1939.10 湖南长沙

  豫鄂皖边区分会 1939.10 安徽立煌

  第二战区分会 1940. 3 山西兴集

  冀察战区分会 1940. 3 河南洛阳

  鲁苏战区分会 1940. 4 山东临沂

  第六战区分会 1940. 11 湖北恩施

  鲁苏豫皖边区分会 1940. 12 河南南阳

  豫鄂皖苏边区分会

  分会辖境内已划定之游击区,于必要时设置党政区会;未经指定设置分会之战区,其沦为游击区之部分,如情形特殊,也可呈请设置区会。为重建沦陷区党政及民众组织,摧毁敌伪一切组织设施,战地党政分会组织有党政总队。

  1943年1月,战地党政委员会及各地分会、区会均予撤销。其业务,军事方面由战区司令长官部(边区总司令部)之参谋处及军务处分别接管;政治部分由战区(边区)政治部及地方政府接管;党务由战区(边区)特别党部或地方党部接管。同时,授与战区司令长官(行营主任、边区总司令)在作战必要时,有指导辖境内党政之特权:惟应召集党政军联席会议议决后报军委会备查。

  (李祚明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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