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伪政府教育部1940年3月30日成立,直隶于行政院,掌理“全国”学术及教育行政事宜。
该部设部长1人,综理部务并监督指挥所属职员及各机关。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1人,辅助部长处理部务。参事、秘书、督学、视
察、专员各若干人,承长官之命,办理有关事务。
教育部内设总务、高等教育、普通教育、社会教育4司及秘书、参事、会计、统计4室。各司、室机构设置及职掌如下:
秘书室:设秘书若干人,分掌部务会议及长官交办事项。
参事室:设参事若干人,负责撰拟、审核该部之法案、命令。
总务司:下设第1-3科,分掌公布部令,编制报告;文件撰拟及收发、保管;职员任免、奖惩;经费出纳;典守印信;发行公报;官产官物之保管;庶务及其他不属各司事项。
高等教育司:下设第1-3科,分掌大学及专门教育;国外留学;学位授予;各种学术机关之指导及其他高等教育事项。
普通教育司:下设第1-4科,分掌中等、小学及幼稚教育;师范及职业教育;地方教育机关设立及变更;其他普通教育事项。
社会教育司:下设第1-3科,分掌民众教育;美化教育及识字运动,补习教育及低能、残病者教育;公共体育及图书事业,文献保存;其他社会教育事项。
会计室:设会计主任1人,办理岁计、会计事项。
统计室:设统计主任1人,办理统计事项。
1943年7月,教育部增设咨询委员若干人,专备咨询及建议有关教育事项。
教育部附属机构有:
大学委员会:1940年3月30日成立,负责议决教育及学术上重要事项。
华侨教育设计委员会:1940年3月30日成立,掌理华侨教育设计事项。
编审委员会:1940年3月30日成立,掌理各种学校之图书编辑及审订事项。
教育部还设有驻日学务专员办事处、驻沪办事处、童子军事务委员会等附属机构。
(张强林 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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