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训练部

          

  汪伪政府军事训练部1940年3月30日成立,直隶于国民政府并受军事委员会统辖,掌理“全国”军队教育,所辖学校教育及国民军事教育事宜。1942年8月军事训练部裁撤,所掌事务分别划归陆军部及陆军编练总监公署掌理。

  该部设部长1人,综理部务,负规划和监督全国军队教育及所辖学校教育与国民军事教育之责。设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1人,辅助部长处理部务。设参事若干人,负责审核该部之法令、章制,考察教育事务,陈述关于改进之意见。设秘书若干人,分掌机要、文电及长官交办事项。部附若干人,分任一切派遣及其他临时交办事务。

  军事训练部内设步兵、骑兵、炮兵、工兵、辎重兵、交通兵、通信兵7监及总务厅,国民军事教育处,军学编译处和会计、统计2室。

  各厅、兵监、处、室下设机构及职掌如下:

  总务厅:下设教务、管理、文书3科,分掌不属各监、处之军事学校教育及学员生之召集、试验,留学生派遣及部内人事、经理、文牍、庶务及其他不属各监、处之事宜。

  各兵监均设一中(少)将兵监,督率监员掌理该兵科军队教育,所辖学校教育及绥靖、保安团队训练事宜以及一切调查、研究、审议、设施、立案等事宜。对于主管事项,检阅该兵科之团队如有意见得训示团队长,并于事竣后以其实况报告部长和通报关系长官。各兵监应巡察所管学校,对于该兵科学员生教育上有意见时得陈述于部长。但步兵监对于各兵科军队教育制度之统一、校阅与演习之规划及军纪、风纪、精神教育等事项负主要之责。

  国民军事教育处:下设第1-3科,分掌学校之军事训练,国民体育锻炼及社会军训各事项。

  军学编译处:设编辑若干人,主管编辑、译述、印刷、发行军学图书及军事杂志事项。

  会计室:设会计主任1人,办理岁计、会计事项。

  统计室:设统计主任1人,办理统计事项。

  军事训练部下属机构有:中央陆军军官学校、各兵种专门学校。

  (张强林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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