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伪陆军编练总监公署于1942年8月成立,直隶于军事委员会,负责对“中央”所辖及来归部队之状况进行调查、点验、检阅、考试,拟定编练计划,对受整编各部队之编成、人事、经理
等项拟定大纲,呈请军事委员会核定、办理之。对奉命编练之部队担任实施之责。1943年10月,陆军编练总监公署裁撤,陆军编练事务划归陆军部掌理。
该署设编练总监1人,与有关部、署联络,综理“全国”陆军编练事宜。设参谋长1人,承总监之命参赞机要事宜。
陆军编练总监公署内设总务、参谋、军需3处及高级参谋、秘书2室。各室、处机构设置及职掌如下:
高级参谋室:设高级参谋若干人,分任重要事务。
秘书室:设秘书若干人,分任对外交际及长官交办事项。
总务处:下设2科,分掌文件收发、分配、撰拟及保管;典守印信;会议之准备、召集及记录;会计管理,交际及该署人事、军风纪、庶务等事项。
参谋处:下设3科,分掌“全国”陆军调查、点验、校阅及整编各项计划和实施;受整编部队官佐人事之考核及核定奖惩,官佐、士兵考试及体格检查;受整编部队之编成、人事、装备;
经理、卫生、服装等调整,成绩考核及编成意见;划定“全国”陆军编练区域,督促实施军队教育令,各项操典及勤务令;“全国”陆军年度教育指示之建议,各兵科常年度各期教育进度之
考核等事项。
军需处:下设2科,分掌“全国”陆军各部队军械之现状调查统计,军械及军需品调整之建议及指导等事项。
? 1943年7月,该署参谋处职掌作了调整、补充。除原掌事务外,还掌理军队在受编期中及收编部队在未编成“国军”以前之教育计划实施;建军所需各级干部之培植、教育及整编,收编部
队各级干部再行训练;军队在整编期间教育进度之考核,政治训练之督促等事项。
陆军编练总监公署下设有直属教育团等。
(张强林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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