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善后会议

          

(四)善后会议

  善后会议是直系军阀战败后其他军阀的权力分配会议,是段祺瑞为延长临时执政寿命的会议。于1925年2月1日正式召开。1924年12月24日公布了《善后会议条例》。

  善后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时局纠纷,筹议建设方案。具体议决事项为:国民代表会议的组织方法、改革军制、整理财政以及由临时执政交议的其他各案。其议决各案,咨由临时执政执行。

  该会议共有会员166人,分为四类:(1)有大勋劳于国家者(只有孙中山、黎元洪两人);(2)讨伐贿选(曹锟及其直系军阀)、制止内乱各军最高首领}(3)各省区及蒙、藏、青海军民长官 ;(4)有特殊资望、学术、经验,由执政或派充的(但不得逾30人)。(1)一(3)项中会员不能出席时,可派全权代表参加。

  善后会议设议长、副议长各1人,由会员互选。开会时,议长为主席。

  会内设秘书厅,职掌文书、议事、速记、会计、庶务等事项。秘书厅设秘书长1人,由临时执政任命,秘书5人,事务员40人,分掌该厅事务。

  善后会议秉承段祺瑞旨意,议决通过了《国民代表会议条例》、《军事善后委员会条例》及《财政善后委员会条例》后,于4月21日结束。

  附:军事善后委员会、财政善后委员会

  善后会议为了收束全国军事和整理全国军政、整理和公开全国财政,议决成立军事善后委员会和财政善后委员会,并于4月24日由临时执政公布了《军事善后委员会条例》、《财政善后委员会条例》。

  军事善后委员会议决事项为:减缩军队;消纳溢额官兵;配备国军;其他军事重要事项。该委员会由下列会员组成:(1)参谋、陆军和海军总长、执政府军务厅长、财政总长;(2)各军区军政长官;(3)各边防督办、各边地办事长官、中央直辖各总司令;(4)经政府指派的各军最高将领;(5)具有军事学识、经验,由临时执政派充的5-8人。(3)、(4)两项委员若不能出席,得派全权代表1人参加。

  财政善后委员会议决事项为:整理岁出岁入;筹备划分国家、地方税和划分国家、地方的支出;筹备增加关税;筹备裁厘的抵补办法;整理内外债,并宣布历年所欠内外债确数及其用途;筹划裁兵经费;议定预算、概算标准及审计实施;其他关于财政重要事项。该委员会由下列委员组成:(1)财政、交通总长、审计院长、税务督办、烟酒事务署督办、盐务署长;(2)各省区军民长官;(3)具有财政学识、经验,由临时执政派充10 -16人。(1)、(2)两项委员若不能出席,得派全权代表1人参加。

  军事、财政两善后委员会的各项方案,得由临时执政提出,或由各自委员长指定委员起草,限期提出。地方军政长官对于该省区的军事或财政善后,得分别提出方案。关于各省区事项,必要时得由各自委员长指定委员提出报告、或派员调查。

  军事、财政两善后委员会各设委员长1人,副委员长2人,均由临时执政于委员中派充。

  会内各设事务处,职掌文书、议事、速记、会计、庶务等事项;设处长1人,由各自委员长呈请临时执政派充。

    (喻春生 撰)

上一篇: (三)政治会议(约法会议、参政院)

下一篇: (五)临时参政院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