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四)农商部商标局

          

(四四)农商部商标局

  商标局为原农商部商标登录处。1923年5月改组为商标局。是年5月5日及1924年7月15日、10月17日分别公布了《商标局暂行章程》、《商标局组织条例》及《修正商标局组织条例》,规定商标局隶属于农商部。任务是办理商标的审查、评定、注册公布、编辑调查、公报等事项。

  该局设局长1人,综理局务。会办1人,1924年10月增为2人,辅助局长处理局务。局长、会办均由农商部总长遴派。局内设5科。各科设科长1人,佥事、技正、主事、技士若干,分掌各科事务。各科具体职掌如下:

  第一科:办理商标的审查及再审查;

  第二科:办理商标的评定及再评定;

  第三科:办理商标的注册及公布;

  第四科:办理商标的编辑调查及公报;

  第五科:办理上述各科以外的总务事项。

  商标局还设有审查员、评定委员若干。

  该局1927年7月,改隶于实业部。

  商标局于1928年6月结束。

    (喻春生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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