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县政计划委员会

          

  县政计划委员会

  县政计划委员会成立于1939年6月24日,直隶于行政院。负责拟订新县制的有关法规;推荐新县制所需人才(包括县长);考察、推行新县制之实际情形并提出报告。

  县政计划委员会设正、副主任委员各1人,委员9-11人。会内置3组,其职掌如下:

  第一组:负责该会人事、文书、会计、庶务、统计等事项。

  第二组:负责新县政方案和法规的订定、修正等事项。

  第三组:负责新县政的宣传及新县制法规的编辑。

  该会设专门委员会,下分法制、人事、财政、户口、警卫、教育、土地、合作、农业、工业、交通、水利、卫生、社会调查和社会救济等15个研究组。这些研究组不定期举行小组会议,讨论备主管事务,并进行调查研究,做出报告以供咨询。

  1941年10月,县政计划委员会奉令结束。

  (文俊雄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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