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绥靖区政务委员会

          

  1946年,国民党政府为了适应内战的需要,将全国与解放军作战的地区划为若干个“绥靖区”,并于10月21日成立绥靖区政务委员会。该会直隶于行政院,掌理绥靖区行政之指挥、监督、考核;绥靖区民生经济之发展,民兵组训、土地处理,田赋粮食和财政金融之管理,文化教育与救济之设施及合作事业等的指导监督;绥靖区行政机构强化与人事调整等事项。

  该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行政院院长兼任;副主任委员1人,由国防部部长兼任I委员15 -19人,由行政院院长提请国民政府

  派充。会内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秘书处置秘书长1人,承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之命主持会内日常事务;副秘书长2人,秘书4人,参事4人,督导15人,并设总务、机要、指导、考核4组。

  1947年5月,该会撤销。

  该会直属机构有:地方政治研究会、地方教育研究会、地方经济财政研究会、设计委员会。

  (文俊雄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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