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曾于1939年通令中央及地方各机关,查报日本侵华给中国带来的人员伤亡及公私财产损失情况。1943年,行政院设立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1945年该会改隶于内政部。抗战胜利后,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改组为赔偿调查委员会,复直隶于行政院。1946年10月1日,赔偿调查委员会改组为赔偿委员会,掌理损害赔偿之调查统计;赔偿原则之拟订;赔偿方案之编制、审议;指定赔偿之工厂或物资拆迁计划之拟定等事项。
赔偿委员会置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主任委员由行政院副院长兼任。另以行政院秘书长,内政、外交、国防、财政、经济、交通、教育、农林、社会各部部长,资源委员会委员长及主计处主计长等兼任委员,并聘若干专家为委员。会内置2组及秘书室,
其职掌分别如下:
第一组:掌理抗战公私损失之调查统计事项。
第二组:掌理赔偿方案之编制及赔偿物资之审议、支配事项。
秘书室:掌理文书、庶务、会计、人事及其他不属于各组事项。
(文俊雄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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