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人口局成立于1947年5月,由原来的户政司扩大而成,掌理全国人口调查、登记和调节等事务。
人口局设局长、副局长各1人,局长综理局务,副局长辅助局长。局内置5个处,其职掌分别如下:
第一处:掌理人口查记制度之拟订改进;人口查记督导;各级查记机构之组织;人口查记人员之任免训练、考核、奖惩以及人口查记经费之规划、审核等事项。
第二处:掌理全国户口普查;地方人口调查;侨居国外人民之人口调查;在华外侨人口调查以及人口资料之整理分析及编译研究等事项。
第三处:掌理人口登记;国民身份证;国籍及归化;侨居国外人
民之人口登记;在华外侨之人口登记;侨居国外人民之国籍证明书核发以及更改姓名等事项。
第四处:掌理人口政策统筹;移民行政规划;生育奖励或节制;协助兵役等人口调节运用事项。
第五处:掌理文件的收发分配、撰拟和保管;印信之典守;局内公产、公物、图书之登记保管;经费出纳;出版物刊行等庶务及其他不属各处的事项。
局内还置人事室、会计室和统计室,办理有关事务。
1949年4月,人口局缩编为内政部户政司。
(文俊雄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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