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税署于1948年7月由税务署与直接税署合并而成,直隶于财政部。是管理关税、盐税以外之全国国税行政事务的机构。设署长1人,副署长2人。下设5处2室,其职掌为:
第一处:掌理所得税、遗产税、印花税、特种营业税一切税务事项。
第二处:掌理货物税、国产烟酒类税、矿税一切税务事项。
第三处:掌理各税行政事务。
会计处:掌理该署岁计、会计事项。
人事处:掌理该署人事管理事项。
统计室:掌管该署统计事务。
稽核室:稽核各税之征解、票照书单之填发与销存、完税货品之产制及其他有关稽核事务。
评价委员会;评定货物价格诸事项。
国税署经财政部核准,于各省设国税管理局,专司各省税收事务。
(杨璐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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