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于1942年5月设立货运筹备处,负责统一指挥抢运沦陷区物资。1943年4月改为财政部战时货运管理局,负责掌理战时物资之争取并管制物资向沦陷区输出输入。该局设局长1人,承财政部长之命综理局务,副局长2人,辅助局长处理事务;秘书3人,办理机要文件、综核稿件等事项;技正1人,技士、技佐各若干人,办理有关运输工具和器材方面的技术事项;稽查6人,办理稽核各区货运管理处、货运管理站的帐目;督察6人,监督各地人员,以防弊端。局内置管制、业务、运输、财务、总务5处及人事和会计2室。职掌如下:
管制处;承办对沦陷区物资输出输入进行管制、登记及调查统计等事项。
业务处:承办抢购物资输出输入的经营和储存事项。
运输处:承办抢购物资及协助商人抢购的运输业务,办理运输工具的管理、调度、修理、租用;运输燃料、器材的收发、保管等事项。
财务处:承办业务资金的收支、稽核等事项。
总务处:承办文书、电讯事务及不属于其他各处的事项。
人事室:办理该局人员任免、异动、考核及奖惩等事项。
会计室:办理岁计、会计事项。
1944年5月,货运管理局设立甄审委员会和设计考核委员会。甄审委员会办理该局公务人员的甄审考核,特别加强考核新近任用人员。设计考核委员会办理督促该局推行行政三联制,提高工作效率。
1945年4月,货运管理局撤销,其业务由经济部接办。
货运管理局于重要区域设立货运管理处,在各路线、各地区设货运管理站或代办站。货运管理处内设管制、营运、会计、总务4科。
(潘 涛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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