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业部中央工厂检查处

          

  中央工厂检查处成立于1933年8月,隶属于实业部,掌理全国工厂卫生、安全之检查并指导监督全国各省市政府所属之工厂检查员。1938年1月该处结束,其业务交由经济部工业司接办。

  该处置处长1人,管理全处事务;秘书1人,办理处务并监督指挥所属职员,处内设以下机构:

  事务科:掌理本处文书、会计、庶务、统计、编辑及不属他科事项。

  检查科:掌研究指导推行全国工厂检查及其它有关检查之事项。

  卫生科:掌研究指导推行全国工厂卫生及其它与工人健康有关之一切事项。

  该处还设有编译委员会、审查工厂规则委员会、学徒待遇条例委员会、安全卫生研究委员会。

  (邵 玲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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