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经济部农本局

          

  1936年9月,为调整农业产品,流通农业资金,实业部联合国内各银行,组成了全国性的农业金融与供销业务的事业机关——农本局,隶属于实业部。

  农本局的最高管理机关为理事会,由理事23人组成。其中各参加银行代表12人,由银行推举;余由实业部呈请简派,其中实业、内政、财政、铁道、交通等部部长,全国经济委员会秘书长、实业部农业司司长、中央农业实验所所长、上海商品检验局局长为当然理事;设理事长1人,由理事互推。理事会的任务是:审定业务计划及分区进行办法,各项章则及其施行次序,分局及专员之设置与裁撤,发行债券等事项。1937年1月,增设常务理事5人,除理事长为当然常务理事外,余由理事互推。设秘书1人,事务员若干人,办理会务。

  农本局设总经理1人,协理2人。总经理承实业部之命,总理

  全局事务,并指挥监督各地分局及专员;协理辅助总经理办理局务。内部机构设有农产、农资、会计3处及稽核、研究、事务3室。其职能如下:

  农产处:分2科,经营农产品仓库事务并商各铁路局建筑仓库廉价租与经营;受政府委托代理买卖农产品;一般农产品之运销;抵押品中农产品部分之处分及其它经理事会议决关于农产改进及调整事务。

  农资处:设2科,掌理各县及各农村创办农业银行、农业合作社、农民典当,经审查认为有补助必要者,得在固定资金内拨款投资提倡并随时加以考察监督;联合及介绍各参加银行为一般农产品抵押借款,或各县及各农村农业银行、农业合作社、农民典当以放款所收抵押品之再抵押借款;经理事会议决得酌放改良农产借款或规定数目,协商各县及各农村农业银行、农业合作社向农民酌放信用借款以及其他经理事会议决关于资金运用及倡办农村牲畜保险事项。

  会计处:分2科,掌理业务费、事务费之会计、出纳事务。

  稽核室:设总稽核1人,副总稽核1人,掌理稽核全局业务、事务一切帐款。

  研究室:掌理各项研究事务。

  事务室:掌理文书、庶务及人事事务。

  此外,该局还设主任秘书1人,秘书2人,办理总协理交办事项。

  1937年7月,农本局第四次理事会通过该局各处室分股暂行规则,对各处室的职能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

  农产处:掌理农业仓库之投资、贷款及其加工设备、农业仓库管理与经营;农业仓库证之发行;代理买卖、运销或自营运销农产品;经理农民共同购买农业用品与农产品抵押;农产改进与调整;农产税率及运价之调查与审议等事项。

  农资处:掌理发展农业生产之贷款;农产物票据之贴现;各种

  金融机关农业贷款之协商与调整;农村合作金库之规划、筹办及其业务之设计与管理;农业债券之发行及农业牲畜之计划等事项。

  研究室:掌理各国及本国农村合作制度、金融制度演进状况之调查与研究;国内外金融机关、农业仓库及主要农产品之调查研究及其编辑出版等事项。

  秘书室:掌理机要、修订章则,核阅稿件及总协理交办事件。

  会计处、稽核室、事务室职掌与前相同。

  1938年1月,实业部改组为经济部,农本局也随之改隶于经济部。同年2月,军事委员会农产调整委员会并入农本局,该会有关农产输出国外之贸易事宜,则划归贸易调整委员会办理;财政部之粮食运销局及各省合作事业办事处的业务也划归农本局。农本局遂调整内部机构,将原农产、农资两处改为业务处及农业调整处,事务室并入秘书室,并增设合作事业指导室。业务处主管金库及仓库业务;农业调整处主管农贷及购销业务;合作事业指导室主管合作计划之指导、推广。

  1939年5月,农本局经办的合作事业推进业务移交全国合作事业管理局办理,该局遂裁撤合作指导室。

  1940年初,添设人事室,专事人员甄用、考核、训导之责。

  1941年1月,农本局奉令改组,以办理棉花纱布之运销、调整为专责;原经营事项中之农贷、农田水利贷款及合作金库等项业务全部移交中国农民银行办理;农业仓库业务则移交全国粮食管理局接收。

  同年7月,裁撤农业调整处。局内机构设有:总务、业务、运输、工务5处及秘书、人事、研究3室。其职能如下:

  秘书室:掌理一切文书之撰拟及审核事项。

  总务处:下设3科,掌理文书、庶务;该局专用电台、报务之管理;其他不属于各处室之事项。

  业务处:下设3科,掌理棉花、机纱、棉织品之调整、购销,仓储设备管理及实施;农本局产物自办保险与投资保险;手纺织之推

  广、增产、调整、设计、管理及实施等事项。

  运输处:下设3科,掌理农本局陆地、水上运输工具之配备、调剂及管理;运输工具之设计、保修、配造及器材、技工之管理等事项。

  会计处:下设2科,掌理农本局直接办理的购销业务及运输业务之帐务成本与审核;款项出纳及会计保管;农本局全部会计之设计;岁计、统计及综合各庄处之会计事项。

  工务处:下设3科,掌理农本局业务机械制造、机械纺织及漂染事业之设计、监造、审核;农本局土木工程之设计、监造及审核等事项。

  人事室:下设2科,掌理农本局员工之任免、迁调、开补及资历之审查与薪级之核叙;员工之考勤、考绩、差假、奖惩、抚恤、训练及福利等事项。

  研究室:下设3科,掌理农本局事业之统计审核;棉业经济市场之调查分析及设计、编辑;研究棉业经济、征集资料等事项。

  农本局还设有新生活运动委员会、章则编审委员会及考核委员会。

  1942年初,农本局奉命划归物资局统辖。同年底物资局裁撤,农本局复又改隶于经济部。

  1943年2月,经济部农本局改组为财政部花纱布管制局,同年5月成立农本局结束办事处,办理该局善后事项。

  农本局所属机构有:福民运输社(与新绥公司合组,后因新绥不能合作乃改为运输办事处)、农本局运输处及各地运输区办事处,各地合作金库,各地农仓机构,福生总庄及所属各地分支庄、办事处和收花处,农本局派驻各地的专员办事处、区办事处,各地手纺推广处,各机械修造厂和纺织工厂,修车总厂和各地电台。

  (任 荣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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