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铨叙部

          

  铨叙部于1928年10月开始筹备,1930年1月正式成立,直隶于考试院。主管全国文官、法官、外交官、其他公务员及考取人员之铨叙。设部长、副部长、秘书长各1人。下设秘书处、登记司、甄核司、育才司及铨叙审查委员会。各处、司、会的职掌如下:

  秘书处:设3科。掌理该部文书之收发、保管、分配;文件撰拟;部令公布;典守印信;会计庶务及本部职员之进退记录等事宜。

  登记司:设2科。掌管全国公务员及考取人员登记事项。

  甄核司;设3科。主管公务员成绩、任免、升降、转调及资格的审查事宜。

  育才司:设3科。掌理俸给、年金、奖恤之审查以及公务员之补习教育、公益事宜。

  铨叙审查委员会:以副部长、秘书长、各司长等组成。掌理公务员成绩、任免、升降、转调、资格及俸给、年金、奖恤审查的复核事宜

  1933年2月,改副部长、秘书长为政务次长、常务次长。

  1936年11月,增设统计、会计两室,办理统计、岁计、会计事宜。

  1941年8月,撤销秘书处、育才司,增置总务、考功、奖恤3司及参事、视察、专员3室。

  1944年8月,修正铨叙部组织法,规定该部掌理全国文职公务人员之铨叙及各机关人事机构之管理事项。设部长、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1人。下设总务、登记、典职、奖恤、考功、甄核6司,会计、统计、参事、视察、专员5室及铨叙审查委员会。同年11月,增设督催室和设计考核委员会。各机构职掌如下:

  总务司:设4科。主管该部文书之收发、保管、分配;部令公布;典守印信;出纳及庶务事项。

  登记司:设4科。主管公务员调查登记;考取及挑选人员之登记、分发;备用人员之调查、登记等事项。

  典职司:设5科。主管人事机构设置、变更之审核;人事管理人员任免、考核之拟议;人事管理人员工作督导、通讯、会报与储备、训练,及本部人事管理事项。

  奖恤司:设4科。主管公务员奖勋审查,退休、抚恤及年金之审查;进修、保险及其他福利事项。

  考功司:设4科。主管公务员考绩考成、叙级叙俸及其它成绩之审查事项。

  甄核司:设4科。主管公务员任免、升降、转调之审查;备用人员叙资审查;军用文职人员叙资审查及其他人员任免、升降、迁调、叙资审查事项。

  铨叙审查委员会职掌如旧。

  设计考核委员会:掌管该部施政方针、年度计划之设计及工作进度、成绩之考核事项。

  “行宪”后之铨叙部内部机构及职掌基本未变。

  1936年6月15日,国民政府公布《铨叙处组织条例》,规定铨

  叙部得于各省设铨叙处,办理各该省及邻近省市委任职公务员之铨叙事宜。先后成立湘粤桂、赣浙闽、甘宁青、豫陕冀晋鲁皖四处。1946年2月14日,废止《铨叙处组织条例》,原设之铨叙处同时裁并。

  (杨 璐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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